地税网>>首页>>亲商服务>>遵守党章 执法为民>>廉政会议精神

税务人员廉政规定

     

  

一、中共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的廉政纪律规定

二、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人员不准接受纳税户宴请的规定(试行)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各级税务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的规定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六、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工作人员五项禁令

七、税务人员涉税违规违纪若干问题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八、关于在全省开设廉政帐户的实施办法

九、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公职人员收受礼金礼品的若干规定

十、江苏省地方税务系统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

十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六条廉政规定

十二、苏州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禁酒的五项规定

十三、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

十四、关于严禁全市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规定

十五、关于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实施办法(试行)

十六、苏州工业园区地税系统党风廉政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十七、中共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贯彻《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

 
 


推荐给朋友:
 

      本站导航  ------------  关于我们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地 税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