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废弃栏目>最新通告2
2010年2月最新通告
1、本月的纳税申报期为:2月1日—2月22日。
本月涉及申报的税种、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月申报的企业须申报)、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2、2009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期为2010年1月1日-2010年3月31日。纳税人可登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wsbs.js-l-tax.gov.cn,或直接搜索“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即可),选择“自然人申报”模块进行纳税申报。
 
3、1月1日—5月31日为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期,请各纳税人做好相互提醒及申报工作。
 
4、根据财税[2009]157号《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5、2月4日,14:30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将在省政府网站举办“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在线访谈,链接地址:“中国江苏”(http://www.jiangsu.gov.cn/ )点击进入《在线访谈》栏目。
 
6、2月8日,园区地税局网站将举办“二手房政策咨询”在线访谈,欢迎大家参与。
 
7、为进一步方便企业领购发票,从本月起,我局实行发票业务一窗办结,纳税人只需要取一个号,就可完成发票验旧、购新、兑奖、申报税控数据等所有发票业务。
 
8、局长接待日时间:本月22日,地点:2楼办税服务厅。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